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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評量後續追蹤輔導|Assessment for Teaching Performance and Follow-Up Tracking and Counseling

協助教學評量未達標準教師了解原因,擬定改善措施。

後續追蹤

  1. 教學評量結果低於3.5分標準之教師,,由所屬單位主管約談了解原因,擬定改善措施,於期末加以檢討,並填具教學評量後續追蹤輔導表

  2. 教學評量結果低於3.2分標準之教師由所屬單位主管約談了解原因,敦請教學優良教師擔任傳習教師協助教學改進,同意後據以實施,並填具「教學評量後續追蹤報告書」

  3. 後續追蹤輔導期間,受輔教師應參加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或校內外相關單位(機構)所舉辦有關提升教師教學知能活動至少6小時(含原規定基本時數),並取得研習證明後,連同輔導表件送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備查。
     

enlightened相關法規及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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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學評量後續追蹤輔導作業要點

請點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學評量後續追蹤輔導表_3.5-3.2

請點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師教學評量後續追蹤報告書_未達3.2

請點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學評量結果書面說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