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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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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群宗旨

以推動同儕學習、教學經驗分享與交流、教材研討及研究發展等主題式學習,並達成增進教師教學效能及教師自我成長之目的。

◆ 社群徵件說明

 

一、申請對象
本校或跨校專、兼任教師共同組成社群,每社群成員3人以上,並由成員中推舉本校1名專任(含專案)教師擔任召集人,專責社群活動之規劃、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每位教師僅得擔任一教師社群之召集人,不得重複擔任。

二、申請程序

  1. 申請期限:即日起自113年3月1日(五)。
  2. 申請文件:申請人應檢附本校「教師專業社群申請表」(如附件一),以社群為單位,並分為同領域、跨領域及跨校三種類型,備齊紙本與電子檔各1份,向教發中心提出申請。
  3. 執行期程:每案執行期限至少4個月,每學期至少辦理3次社群活動。
  4. 審查通過公告:審核結果將於收件截止日後一個月內公告至校首頁及教發中心網站,並另以電子郵件通知社群召集人及助理。

三、審查標準
各審查指標如下,指標每級距補助金額為一千至兩千元,視執行需求及當年度計畫經費額度予以調整。

  1. 社群性質分0–1級同領域為0級;跨領域為1級。
  2. 社群成員數分0–1級,10人以下為0級;11人以上為1級
  3. 社群完成度:分0–3級,依上期社群執行及成果繳交情形判斷,新申請案則以社群可行性評判,表現情形、可行性良好之社群酌予加分。
  4. 社群主題:分0–2級,符合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亮點之社群酌予加分。
  5. 社群內容:分0–2級,依社群申請書之計畫摘要及預期成效填寫內容酌予加分。
  6. 社群綜合性:整合型、多年期社群計畫酌予提高補助經費額度上限

四、補助原則

  1. 經審核通過,以補助業務費為限,不補助資本門。同領域每案至多補助10,000元,跨領域及跨校每案至多補助20,000元。
  2. 社群活動以社群會議、觀摩、座談會、講座、研討會等社群計畫為主,每次社群活動結束後應於一個月內填寫活動紀錄表並送至教發中心,並於活動後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核銷。
  3. 社群成員不得支領其參與社群之活動鐘點費。

五、成果報告

  1. 計畫期程結束後應填報「成果報告書」,並送至教發中心歸檔。
  2. 未依規定繳交成果報告者,其召集人次學期不得申請社群補助。
  3. 獲得補助之人員有參加研討會、成果發表會之義務。

◆ 聯絡人

☎️教務處教發中心 陳香蓉助理 (049-2910-960 分機2285) 

✉️電子郵件:srchen@mail.ncnu.edu.tw

 

112-2學期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師專業社群申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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