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5-1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徵件說明

發佈單位 : 教務處教發學輔中心 發佈者 : 唐嘉嬨

115-1自主學習徵件海報

115-1 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徵件說明

  • 為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效,鼓勵學生自主規劃學習目標,並採多元自主的學習方式促進對知識、技能、未知事物的探索與認識,以拓展課堂外的學習,以多元的學習方式追求新知。

一、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5年9月18日

二、申請條件:

本校學士班學生

三、需繳交資料:

填具以下連結學生自主學習申請企畫書,於115年9月18日前繳交紙本及電子檔

擬申請之學生需撰寫自主學習計畫書,計畫書應敘明自主學習類別參與學生資料自主學習之方案構想預期成果等事項,並檢附相關有助審查資料。

信件主旨:【115-1學生自主學習】【徵件申請】學號_姓名_計畫名稱

  • 🧾紙本:行政大樓4樓 404室 教學發展暨學習輔導中心

    聯絡窗口:唐嘉嬨    ☎️分機2282

四、申請類型:

  • 社會實踐

議題或場域實踐導向的學習計畫,議題範圍包含運用學校所學知識與技能,落實於在地人文、社會關懷或參與公共議題等。

  • 學術探索

獲得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或相關部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或加深加廣校內專業科目的學習,探索專業多元可能性的深度學習活動。

  • 創新實作

運用課堂所學延伸出產品或服務模式。

  • 新創事業

運用創新實作成果進行創業,或參與產業創新及本校辦理之創業培訓相關活動。

  • 校外競賽

報名並全程參與國內外舉辦之校外競賽活動。

  • 跨域數位學習計畫
    1. 磨課師(MOOCs,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   完成修習國內外知名磨課師課程並得有證明或通過經由本校指導老師規劃之磨課師課程者。
    2. 數位自學課程: 完成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校院於 Coursera 及 edx 平台開設數位課程。
  • 學生參與產學合作專案計畫

為鼓勵本校學生參與本校產學合作專案計畫,學生可與指導老師共同規劃學習活動,藉由參與計畫獲得實務教學、實作力及就業力。

五、獎勵制度

  • 經審查通過者,每完成一項學生自主學習,學生可獲得一至二學分(實際可獲得之學分數由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審核小組評估後核定,「數位自學課程」則不在此學分限制。)
  • 完成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大學生活探索除外),計畫案成員為 5 人以下者(包含 5 人),每位同學獎勵金額為新臺幣壹仟元為原則;計畫案成員為 6 人以上者,每位同學獎勵金額為新臺幣伍佰元為原則。

 

歡迎同學報名,詳細資料請點擊下方連結: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