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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NU · 學生自主學習|活動報名

115-2 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徵件說明會

想了解如何申請自主學習計畫嗎?歡迎參加說明會,一次掌握申請資格、學習類型、申請流程、學分認列及獎勵措施!

📅 活動日期115年11月10日(星期二)
🕒 活動時間12:00~13:1012:00~12:10 報到
📍 活動地點教育學院 A001 教室
👥 參加對象本校學士班學生

🍱 活動當日備有午餐敬請事先報名,以利餐點準備。

立即報名說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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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學習,由你定義!

115學年度第2學期 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徵件

從一個想法開始,跨出課堂、探索興趣,把好奇心變成真正的學習成果。

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2月24日(四)止
計畫執行學期115學年度第2學期

115-1學期受理申請,115-2學期執行計畫。

查看申請方式 →

七大自主學習類型

01 社會實踐讓學習走入真實世界
議題或場域實踐導向的學習計畫,議題範圍包含運用學校所學知識與技能,落實於在地人文、社會關懷或參與公共議題等。
02 學術探索好奇的問題,值得深入研究
獲得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或相關部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或加深加廣校內專業科目的學習,探索專業多元可能性的深度學習活動。
03 創新實作把創意變成看得見的成果
運用課堂所學延伸出產品或服務模式。
04 新創事業讓你的點子,跨出第一步
運用創新實作成果進行創業,或參與產業創新及本校辦理之創業培訓相關活動。
05 校外競賽走出校園,挑戰更大的舞台
報名並全程參與國內外舉辦之校外競賽活動。
06 跨域數位學習計畫跨越領域,開啟數位學習新可能
1. 磨課師(MOOCs,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完成修習國內外知名磨課師課程並得有證明或通過經由本校指導老師規劃之磨課師課程者。
2. 數位自學課程:完成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校院於 Coursera 及 edx 平台開設數位課程。
07 學生參與產學合作專案計畫接軌產業,讓專業走進實務
為鼓勵本校學生參與本校產學合作專案計畫,學生可與指導老師共同規劃學習活動,藉由參與計畫獲得實務教學、實作力及就業力。

學分與獎勵

自主學習學分

經審查通過者,可獲
1–2 學分
自主學習學分累計認列上限為 8 學分
跨域數位學習計畫
18 小時
配當1學分(依適用規定審查認列)

完成計畫並經成果審查通過後,依審查結果核定學分;數位自學課程以18小時配當1學分為原則。詳見學生自主學習作業要點。

跨領域學習獎勵

計畫成員5人以下(含5人)
1,000 元
計畫成員6人以上
500 元

完成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大學生活探索除外),符合資格者可依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獎勵學生跨領域學習要點申請獎勵。

申請資格與流程

現在規劃,下一學期讓想法成真。

申請對象

本校學士班學生。

個人或團隊

可個人申請,亦可組成10人以內團隊。

每學期申請件數

原則上每位學生每學期以申請一案為限。

指導老師

由本校相關教師指導;數位自學課程免指導老師。

五步驟完成申請

01選擇類型找到想探索的學習方向
02規劃計畫設定目標、方式與預期成果
03確認指導老師依計畫類型確認指導老師
04備妥文件填寫申請書及相關資料
05期限內送件依公告方式完成申請

表單下載與繳交方式

準備好了,就從這裡開始!

學生自主學習計畫申請書下載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自主學習作業要點下載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獎勵學生跨領域學習要點下載 ↓

電子檔繳交

請將填妥的計畫書及相關資料整理成電子檔,於115年12月24日(四)前寄送至指定收件信箱。

收件信箱: jctang@mail.ncnu.edu.tw

郵件主旨:【115-2學生自主學習】【徵件申請】學號_姓名_計畫名稱

紙本繳交

請將計畫書及相關附件正本,於115年12月24日(四)前送交教學發展暨學習輔導中心。

(請同學確認計畫書有指導老師、系主任及院長簽章後繳交)

收件地點:行政大樓4樓 404室 教學發展暨學習輔導中心

常見問題 FAQ

快速解答申請前最常遇到的疑問。

可以一個人申請嗎?
可以。本校學士班學生可個人提出申請,也可以組成10人以內的團隊。
這次申請的計畫何時執行?
本次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申請,申請通過後於115學年度第2學期執行。
每學期可以申請幾個計畫?
每位學生每學期申請一案為限。
完成計畫就一定能取得學分嗎?
學生須依核定計畫完成學習內容,並於規定期限內繳交成果報告及相關佐證資料,經成果審查通過後,始得依規定核給學分。經審查通過者,原則上可獲得1至2學分,實際核給學分數由「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審核小組」依計畫執行成果評估後核定,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學分認列。
跨域數位學習計畫一定會認列學分嗎?
不一定。學生自主學習計畫之學分,經學生所屬學系同意後,得認列為學士班自由選修學分或系選修學分,實際認列學分數由「學生自主學習計畫審核小組」評估後核定。其中,數位自學課程原則上以18小時配當1學分。建議選擇「跨域數位學習計畫」的同學,於申請前先向所屬系所確認欲修習的數位課程是否符合學分認列規定,以保障自身修課及學分認列權益。 詳細規定請參閱學生自主學習作業要點。